网信办新规要求这些内容管理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培训,新媒体人要不要?

2017-11-03     共 1777 人次阅读此新闻

10月30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细化落实了《网络安全法》和国家网信办1号令中的有关规定,共计五章二十条,首次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,加强教育培训的要求,以及监督管理的措施,把党管媒体的原则贯彻到了新媒体领域。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,长期以来,各新闻网站内容管理从业人员面临“接受职业培训少、业务素质能力有待提高”等难题。为依法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本《办法》。

根据《办法》第十一条,从业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,每三年不少于40个学时;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所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、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的教育培训,其中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。

根据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的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名单(截至2017年6月15日)》,一共有293家网站机构属于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”。它们是有新闻采编发布资格的网站,包括人民网、新华网及一些地方新闻网站等。

有分析认为,尽管这些网站之外的新媒体人,并不在新规要求的“每年接受培训的人员”范围之内,但主管部门对有新闻发布资质的机构尚且如此严格要求,是向外界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。

 

(转载A5创业网新闻)